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企业政工人员高级
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甘肃矿区党委宣 传部,省委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人事处,各思想政 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省企业政工人员高级专业职务申报评审 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标准
全省企业政工人员高级专业职务 申报条件标准,按照《甘肃 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甘宣通字〔2021〕 48号)执行。
二、申报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企业(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建立党群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 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评审方式和流程
(一)申报方式
2024年全省企业政工高、中、初级专业职务(思想政治工作 研究员、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政工员)的申报评 审工作均通过“甘肃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评审 信息系统”开展(网址:http://118.180.24.61:5520/)。
(二)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自2024年9月1日0时起至9月30日24时止。申 报时间截止后将关闭申报系统,不再受理。
对申报企业政工高级专业职务的,各中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评办)要做到随时申 报、随时审核、随时反馈,审核反馈工作务必于10月20日前提 交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省职评办),申报资料逾期未提交至省职评办的将不再受理。
(三)申报评审流程
1. 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系统,完整、 准确填报个人全部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完整、清晰的电 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蓝底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 、JPEG 或PDF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申报时避免出现漏报、 错报、未按要求上传业绩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申报人须在9月30日前完成申报,9月30日24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未按规定时限提交申报材料造成后果 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推荐关,对申报人的政 治素质、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认真审核, 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存在违规行为的,不得推荐报送。审 核通过人员要在本单位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 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3. 中评办审核。各中评办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材 料,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 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 件或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 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 再申请评聘各类职称,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推荐单位的 责任。各中评办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完整审核所有材料, 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对被退回材料的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和单位 重新填报。
4.答辩评审。申报全省企业政工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务 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须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答辩,答辩评审 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各中评办务必于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政工 初、中级专业职务的评审工作。
5.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由省职评办在省内网站进行 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印发职务资格文件并在信息系统生 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下载发放电子证书。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学历证明材料
1.2001年(含)之前取得学历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 历认证报告》(通过学信网免费申请);2001年之后取得学历的, 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免费申 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码 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有效)。
2.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取得党校、军队、中专学历的,须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 记表等相关材料。
5.2008年(含)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网上毕业证书 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 学籍卡。
(二)专业职务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任文件、聘书。如现专业职务是其 他职称平转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职称证书。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 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盖有本单位公章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材料
上传取得现专业职务(近5年)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年学习任务的合格证书或证明。全
省企业政工专业职务申报人的教育培训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五)业绩成果
1.论文论著材料。论文论著填报不少于规定数量,最多填报 5篇,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论文要分项 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全文等。论著要分 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 作字数页。
2.课题(项目)材料。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 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申报人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 收、鉴定)、成果登记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 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 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 (验收)单位公章。
3. 奖项和荣誉称号材料。上传的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 职务相关。
4.其他业绩材料。对照评审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 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 经历材料的要求。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任职年限。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总年限和现专业职务任 职年限,均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 单位申报人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用)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申报 人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任职资格的当月计算。
(二)业绩时限。申报人的业绩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申报人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专业职务 的业绩成果。
(三)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主要是指学历、履职资历达不到 规定要求,但思想政治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破格申报, 具体破格要求按《甘肃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 法》执行。
(四)查验原始资料。申报人需将全部申报材料(复印件) 装订成册,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原始材料和网上材料进行查验, 并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留存于申报人所在单位。上级职评办和 评委会有权抽取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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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