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鼓励我县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积极创业,形成全民创业的良好局面。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甘肃省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 和《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精神,决定开展合水县2024年度一次性创 业补贴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一)申报对象:2021年1月1日起,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合水县境内)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目前仍正常经营的实 体店(以申报时间为准),年龄为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 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 动力、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已享受创业扶 持资金、变更法人的正常经营未满1年的人员不能享受。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 贴5000元(计划安排80万元,按申报时间先后为准,补完为止)。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退役军人,持申报所需资料经经营地所在乡镇(社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申请人为退役军人)、县乡村振兴局(申请人为脱贫 劳动力)审核盖章后,提交县人社部门审定。
(二)经县人社部门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补贴人员本人社保卡账户。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20日,按申报 时间先后为准,名额补完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合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B区27号窗口受理。
四、申报所需资料
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脱贫劳动力不需要提供);
4、合水县2024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6、“三合一 ”(门头、申请人、营业执照)实景照片;
7、合水县2024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困难人员 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 资料、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或《退伍证》、返乡创业 农民工由乡镇(社区)核查并加注意见。
以上所需材料一式两份,证件类资料需本人持原件现场查 验,复印件随资料存档。
五、工作要求
( 一)广泛宣传。 一次性创业补贴是由政府提供一定数额 的资金补贴,进一步支持相关创业人员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发展的扶持性政策,旨在减轻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激发大众创业热情。请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利用各种方式,全方位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 晓率和覆盖面,使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按时间、按程序及时申报享受补贴,充分发挥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的积极作用,在全县营造“尊重创业、服务创业、保障创业” 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协作。各乡镇(社区)负责审核申报人在本辖 区内的经营实体和申报材料;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负责审核退 役军人申报材料;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审核脱贫劳动力身份;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申报人营业执照真实性及是否为首次创业进行审核;县人社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最终审定, 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程序发放补贴。
(三)严格把关。各乡镇(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 负责,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见本人、见执照、见场所”的原 则,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与实际经营情况的真实性。重点对营业 执照、经营场所、实际经营状况、人员类别、带动就业等情况 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严禁弄虚作假。并告知申报对象务必按 要求如实申报,对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一经查 实,追回全部资金所得,并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金伶 0934-5651093
附:1、合水县2024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
2、合水县2024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 书;
3、合水县2024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汇总表;